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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布 《大连艺术学院创新创业综合训练实践学分认定办法(2024年版)》的通知

来源: 艺术设计学院 添加时间: 2024-06-24

各学院(处/室):
  为进一步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、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,
  学校设置“创新创业综合训练实践学分”并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,鼓励学生在完
  成专业学习的基础上,积极参与社会实践、学科竞赛、文学艺术创作、科学研究、
  技能拓展及素质修养等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。
  根据学校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,原“创新创业综合训练课群学分”更名为“创
  新创业综合训练实践学分”,分值为8学分。结合我校各院、处/室对《大连艺术
  学院创新创业综合训练课群学分管理办法(2023年版)》提出的各项意见,为加
  强创新创业综合训练实践学分的管理,实践管理中心修订、完善了创新创业综合
  训练实践学分认定办法,特制定《大连艺术学院创新创业综合训练实践学分认定
  办法(2024年版)》(大艺字〔2024〕77 号),请遵照执行。大连艺术学院创新创业综合训练实践学分认定办法(2024版)-大艺字[2024]77号.pdf

实践管理中心

2024 年6月24

编辑/田井瑞
审核/田井瑞、马越、王克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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