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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100题(七)

来源: 艺术设计学院 添加时间: 2024-04-25

  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工作部署,我校将于 2024 年下半年开展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,这是对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工作的全面审视和诊断,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良好契机。普及评估知识,把握评估要求,真正达到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以评促管、评鉴结合、重在建设的目标。
  希望广大师生认真学习,积极转发,并以此为契机,凝心聚力,全力以赴,认真完成各项自评自建工作,进一步推动艺术设计学院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。
  1.问:新一轮审核评估有哪些程序?
  答:新一轮审核评估程序包括:评估申请、学校自评、专家评审、反馈结论、限期整改、督导复查等六个环节。
  2.问:学校如何开展自评工作?
  答:参加高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,落实主体责任,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,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,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,制定工作方案,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,形成《自评报告》并公示。
  3.问: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如何开展评审工作?
  答: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采取审阅材料、线上访谈、随机暗访等方式进行线上评估,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,提出需要线下深入考察的存疑问题,形成专家个人线上评估意见。专家组组长根据线上评估情况,确定5—9位线下评估专家,在2—4天内重点考察线上评估提出的存疑问题。综合线上评估和线下评估总体情况,制定问题清单,形成写实性《审核评估报告》。
  4.问:新一轮审核评估是如何反馈评估结论的?
  答: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,分别负责审议评估专家组《审核评估报告》,审议通过后作为评估结论反馈高校,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。每年教育部向社会公布截至当年已完成审核评估的高校名单。教育部每年在完成评估的高校中,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,经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发布,做好经验推广、示范引领。
  
文字/郭轩彤
编辑/胡悦
审核/胡悦、王珊珊、王克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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